|
各省辖市建委(建设局): 2004年12月21日周口市东方家具材料批发市场发生了屋架坍塌质量事故,引起了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在认真开展“12.21”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的基础上,2005年元月4日紧急下发了《河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对公共建筑质量安全隐患进行排查的通知》(豫建建 [2005]2号),部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对公共建筑质量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工作。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分为自行排查、重点抽查、整改反馈、总结四个工作阶段,于2005年4月15日结束,现将专项排查的有关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此次专项排查范围确定为2002年1月1日以后竣工和在建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班楼、商场、影剧院、会展(会议)中心、图书馆、医院、宾馆、学校、车间(厂房)、车站侯车室、城市桥梁等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情况,截止2005年4月15日根据各省辖市建委上报的工作情况,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共排查各类公共建筑1400余项,建筑面积近610万平方米,其中竣工工程近980项,建筑面积427万平方米,在建筑工程420项,建筑面积183万平方米。省厅3月份派出两个督查组对开封、商丘、洛阳、安阳等地市进行了督促检查。从抽查的情况看,多数参建单位能依法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重视工程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全省公共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主要表现在: 一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排查工作,召开专题会议,结合本地实际,部署本行政区域内公共建筑的排查工作,郑州、洛阳、开封、许昌、商丘等市及时转发省厅文件。许昌市建委在转发文件的基础上,制定了《许昌市公共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实施方案》,并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为主组成了许昌市公共建筑质量安全隐患排查组,有组织、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工作,针对禹州市一高学生礼堂、许昌学院东校区学生会堂等四项工程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下发了排查工作通报。郑州市组成了以建委副主任姜海为组长的排查工作领导小组,在2月底至3月初对全市130项公共建筑进行全面排查。商丘市明确排查重点、责任到人,实行谁排查、谁填表、谁鉴字、谁负责,保证排查资料的真实性。洛阳市坚持查纠并举,对洛阳市富地国际中心、洛阳市党政机关综合服务中心等项目违反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并监督整改。 二是参建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日趋规范。参建各方均较严格地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制度比较健全,所有公共建筑在建设过程中都能较好地推行施工现场监理制,各参建单位都能在各自的资质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 三是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及勘察单位各责任主体都能责任到人,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都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质量检验、见证取样、隐蔽工程验收等制度均能得到有效落实,施工组织设计都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建工程涉及大跨度、深基础、大体积混凝土等分部、分项工程都制定有专项施工技术方案;监理单位基本上能够较好地执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管理办法》对工程的重点部位、关键工序制定监理旁站方案,并实施质量控制。 四是在建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涉及结构安全等关键部位质量有明显改观,主体工程质量有效大幅度的提高,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基本齐全且能与工程进度同步,工程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明显提高。 五是已竣工工程质量回访用户满意率提高幅度较大。各施工企业都能对用户及时回访,认真解决用户反映的问题,如林州九建施工的郑州工程学院教学楼工程、河南国基建安有限公司施工的河南省统计学校办公楼等,建设单位均非常满意。 总体上看,全省公共建筑绝大部分工程项目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得到了较好执行,工程项目参建各方的质量行为进一步规范,其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基本健全,工程质量通病得到了有效遏制,尤其是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工程质量稳中有升,但通过此次专项排查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部分建设单位质量行为不规范,个别业主单位存在不严格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工程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制度不落实,在未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及消防验收的情况下擅自投入使用,如许昌学院东校区学生食堂、襄城县一高体育馆等工程。 (二)部分监理单位未严格依法履行质量责任和义务,行为不规范,工作不到位,把关不严,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原材料未见试验报告,部分模板工程未见支撑设计方案,无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方案,个别工程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其中:郑州市金水区小孟砦村综合楼存在提前开工,工程实物与设计图纸不符,现场无监理人员等多项违法违规行为。襄城县一高体育馆屋顶网架采用的有机玻璃采光板已有多块产生裂缝,且不能提供玻璃安全性能检测报告,存在一定的质量安全隐患。 (三)工程实体仍存在一些质量问题,主要表现为部分现场模板支撑体系不符合要求,个别在建工程使用的钢模板破损变形严重,拼缝过大,现浇结构模板安装超出允许偏差,为后续现浇混凝土的质量产生隐患。一些常见的通病未得到有效克服。许昌学院东区食堂工程一楼现浇板局部存在结构裂缝,框架结构填充墙粉刷存在裂缝现象较为突出,个别工程为赶施工进度,拆模过早,楼板面堆放材料荷载过大,存在一定的结构安全隐患。 (四)个别市建委对此次专项排查工作未引起足够重视,文件转发后未抓具体的落实,对查出的质量问题只下整改通知书,但不注重抓整改情况的落实与复查,部分市建委未按省厅文件要求及时上报专项排查总结及报告和其它相关资料,新乡、三门峡、鹤壁、信阳至今未能上报排查情况,造成资料及统计工作的不确定性,无法客观准确在反映此次排查工作的全貌,影响了此次专项排查的整体质量,对日后建设厅的工作决策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我省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此次专项排查虽然告一段落,但应该明确,开展对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管理是一项经常性工作,为此,建设厅要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站在对党和国家高度负责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开展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建筑、重点工程和开发区建设项目的监管力度,确保监督管理工作及时到位。 二、要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认真抓好此次专项排查的后期整改工作,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务必于5月底前将处理情况报建设厅,并注重做好整改过程的监督管理,务求整改到位,不走过场,防止出现“虎头蛇尾”,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质量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当地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三、要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在公共建筑的建设中要始终坚持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建设指导方针,优化方案,科学决策,合理安排工期,不得以“献礼”等名义盲目赶工期,给工程质量埋下隐患。 四、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对已竣工和在建公共建筑工程质量,加强监督与控制,处理好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和日常监督检查三者的关系,确保此项工作持久性、实效性。
二OO五年四月十八日
|